将 F5 BIG-IP DNS 服务器 添加或编辑到 Address Manager 配置。
在将 BIG-IP DNS 服务器 添加到 Address Manager
之前,请确保已完成以下先决条件:
- 必须使用支持 REST API 的 F5 BIG-IP DNS 服务器 v11.6 或更高版本
- BIG-IP DNS 服务器 必须作为独立设备或 BIG-IP 系统上的模块获得许可。对于 DNSSEC,还必须具有 DNSSEC 附加许可证。
- 应在 F5 管理接口上预先配置 F5 BIG-IP 环境,并将监听器链接到 F5 池。
- 用户必须具有 F5 系统上的 Web 管理和 SSH 命令行界面的管理访问权限。
- TCP 端口 443 必须双向打开。
- TCP 端口 22 必须双向打开,以便 SSH 访问命令行界面,同时也用于配置验证。
要添加或编辑 BIG-IP DNS 服务器: